在香港的教育制度下,不少學生因為種種原因未必能夠在學校內成功地學習,故此他們應有的學習潛能亦未能夠充分發揮。但在現存教育統籌局特殊教育的評估及學位分配機制下,他們很有可能不屬於任何一種能夠直接安排長期特殊教育服務的一群。
這批學生即使經過政府有關機構評估,發現學習或情緒行為上有一定程度的困難,但因為情況不被界定為任何已知的學習困難,即使有幸能獲得分派接受短暫的輔導服務,但服務終結後便全無跟進,於是這些在教育制度夾縫下的可憐學生便只有一直在學校內浮浮沉沉。不少這類學生變成了一般教師眼中的壞份子,這主要是因為他們不能夠在學業上得到應有的滿足,於是便唯有透過在朋輩間爭取認同,透過有意無意地破壞班房甚至學校的秩序去製造他們唯一留在學校的意義,對整個社會而言,這絕對是可以預防的悲劇。
若言這些學生幸運地能夠在求學階段遇到一個能夠看透他們不太理想成績背後的良師,在課堂以外為他們作人生道路上的明燈,對他們的將來自能帶來正面的影響,但可惜伯樂難求…
| 目的及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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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為十二歲以下的兒童及其家長提供一次過的專業教育心理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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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服務內容視乎個案的本質而定,可包括諮詢、簡單評估或轉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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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一般情況下,不會為個案進行全面智能測驗或讀寫障礙測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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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各申請服務人士只限在半年內使用本服務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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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已確定的預約時間不得更改,缺席者需另外再預約時間及捐款(見下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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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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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留意最新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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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案以面見一小時為上限,因時間緊逼,遲到者不會補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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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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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免-但為防止此服務被濫用,要求各申請服務人士在確定會面日期一星期前先捐款$200至公益金*及將捐款証明傳真至本服務,否則約會將會被取消。
*本服務與公益金無直接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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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網站有關「伯樂行動」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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